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缘由新生 > 第40章 亮堂堂
我没想到他为了跟我和好,还能编出这么离谱的故事,好像忽然就能感觉到他的诚意了。

“不过,也不算严重,其实我已经很久都没有发病了,我以为,我已经完全好了,没想到...”

我越听越觉得他不像是在开玩笑,细细回想,那天晚上,我发现他的时候,他在黑暗里瑟瑟发抖,弱小无助的样子,好像也不像是程英桀的演技,能装得出来的。

“你认真的啊?”我再次确认。

他淡定中透着无奈,扬扬嘴角说:“我像是在开玩笑吗?”

五洲湖畔的石凳被正午的太阳晒得滚烫,但我们很默契地坐下来,然后程英桀脸上的汗,就开始吧嗒吧嗒地往下掉。

虽然我也很热,但我就算是很热,也不怎么流汗,和他坐一起,我都怀疑我的汗腺分泌功能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

“程英桀,你是个有故事的人。”

他抹了一把额头的汗,从口袋里掏出纸巾擦了擦脸,说:“你在嘲笑我?”

我赶紧摇头:“当然不是,有故事的人,都非同寻常。”

他很满意:“那给你讲讲我的故事吧。”

我以为我已经足够了解他,但他的故事,也许还有好多,是我从来没有听过的,而现在我又有了一次,重新了解他的机会。

我说:“好。”

“我很小的时候,那时我爸妈都还在单海,经营着一家鞋厂,放了暑假,我就和他们一起待在厂里,他们很忙,每天都有接不完的电话和谈不完的生意,不过这是好事,因为我们家鞋厂生意好嘛,有一天晚饭后,他们出去谈生意,我和往常一样,在厂里等他们一起回家,但那一次,过了很久,他们也没回来,直到打了很响的雷,下了很大的雨,然后...厂房就停电了。”

我问他:“外面有路灯吗?”

他摇摇头:“我不知道,他们把门反锁了。”

“那后来呢?你爸妈回来找你了吗?”

他苦笑着说:“没有,可能喝多了,他们想起我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

我忽然就都不羡慕程英桀是个富二代了,富二代的童年好像也没有那么幸福。

“程英桀,要不...我把肩膀借你靠下吧。”

他撇了我一眼,不屑地说:“你就想看我哭是吧?我偏不。”

明明眼睛都红了,居然还嘴硬。

“那你怪他们吗?”

他云淡风轻地笑笑,说:“都说了,我们家鞋厂生意好,他们也是为了赚钱,赚钱了,我才有钱花啊。再说,怪他们也没用,都已经这样了,不过,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晚上睡觉费电,得开灯。还有...他们其实,也不知道我有病。”

“你不是晚上睡觉都开灯吗?他们怎么会不知道?”

“他们回家晚,回来的时候,我都睡着了,我每天都会放一本书在床上,睡前翻到不同的页码,他们从来都没怀疑过。”

我真的不够了解程英桀,我一直觉得他是个粗线条的家伙,却不曾想,他也可以是一个心思细腻又周到的男孩子。

我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表扬他了,苍白地说:“程英桀,你真是个...好儿子。”

然后他忽然转头看着我,一本正经地说:“元尹,父母对我们的爱,也许永远比我们爱他们,多得多。”

程英桀从不假正经,也很少正经,但一正经起来,总让人猝手不及。

参加艺考前,我杀鱼划伤了手指,因为怕我妈担心,当时手忙脚乱包上创口贴之后,当晚就借口住到了省省家里。

但是后来,我爸告诉我,其实我妈什么都知道,但她怕我紧张,所以没戳穿我,我住在省省家里的那一晚,她一宿没睡。

出成绩之前,她在我面前一直都是是风轻云淡的,但明里暗里,一直暗示我,就算我考不好,天也不会塌下来,就算天塌下来,她也给我顶着,没什么大不了的。

出成绩之后,她就学会了杀鱼,因为我,整个前半生她都不敢做的事,一天之内,她就做到了。

我一直觉得,我很爱我妈,但那时我才明白,与我妈的爱相比,我的爱太单薄了。

“那李宥呢?他知道吗?”

他摇摇头。

“你不是常常和他一起睡吗?你们也开灯?”

然后他就一脸尴尬地问我:“你怎么知道,我们睡一起?”

我当然知道,我都认识你们这么久了,我什么不知道。

我寻思片刻,说:“我那天打电话给你,不是李宥给你接的嘛,我就知道了啊。”

“奥,我跟他一起睡,当然得关灯。”

“啊?”

为什么他和他一起睡觉,就...当然得关灯?

然后他一拍我脑袋说:“啊什么?想什么呢!他睡眠不好,我开着灯,他根本就睡不着,况且...两个人的时候,我是不怕的。”

他说完就低头去看湖面,但大中午的,王八都去午休了,湖里根本就没什么可看的,可他还是看了好久,然后抬起头和我商量说:“元尹,你可不可以...不要告诉别人。”

我点点头:“你是怕别人嘲笑你?”

他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啊,这几天,我其实不是在怪你笑话我,我就是...觉得这个事,被你知道了,挺丢脸的。”

“那现在呢?不觉得丢脸了?”

他把头侧过去说:“自己人,不丢脸。”

我一直都不知道,程英桀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认定我这个朋友的,也许是这一刻,他说我是,“自己人”的这一刻。

片刻之后,又悻悻地问我:“哎,我们这样...算和好了吗?”

幼稚鬼,跟小学生吵架求和似的。

“我们也没有不好过吧?”

至少,在我的记忆中,我们认识这么多年,我从未真正生过他的气。

省省今天想洗头,寝室里的热水有限,我就让她先走,我留下来帮她做今晚的值日。

晚自修结束之后的值日,其实很简单,倒完垃圾,留在教室,走最后一个,关灯关电扇关窗关门,就可以了。

这些步骤,我到现在依然烂熟于心,因为离开那间教室前的那个夏天的晚上,就是我做的值日。

做完值日,我顺手把门带上,关门声一响起,我就想起,我的数学作业本还在里面,我还有两道大题没写完,如果不带回去写,明天早上肯定又交不上作业。

我没想到,有生之年,我竟然还有为作业担惊受怕的那么一天,真是世事难料啊。

前几次,都是拜托达子帮我把未交作业名单上的名字划了,上次他就大公无私地跟我说,事不过三,最后一次了。

达子虽然好说话,但原则很明确,于情于理,这次我都必须要交。

我们教室门的钥匙就放在门框上,约定俗成的,但门高将近两米,一点都没考虑我们这种小个子的感受。

虽然我平时也不会第一个到教室,但钥匙到用时方恨高,我跳一跳也很难够到,试了几次之后,我都想放弃了,然后忽然感觉身后有人,轻轻松松伸手在门框上一模,就响起了一声金属碰撞在一起的清脆的声音。

我还没来得及转身去看,到底是谁,李宥就拿着钥匙边开门边问我:“忘了什么东西吗?”

“我拿数学作业本,你...怎么回来了?程英桀呢?”

“下雨了,我回来拿伞,阿桀在门口等我。”

我抬起头,他的头发已经半湿,湿漉漉地垂在前额,看起来竟然有种莫名地性感,还有...一部分校服衬衫,已经贴在身上,雨...应该还挺大的。

“你们不是有雨衣吗?”

“我没带。”

可是,撑着伞骑车,怎么想都觉得很不安全,况且他骑的是山地车,速度比一般的自行车要快,然后我叮嘱他说:“那你要注意安全。”

“知道。”

这个时间,住校生回寝室通校生回家,整个教学区又安静下来,一开门进去,刚刚还是热闹非凡的教室,现在一片漆黑,还静得可怕,怪不得程英桀让李宥回来拿伞,这么黑,他一个人,估计又得发病。

我们教室的门不好开,钥匙要卡到固定的一个点才能打开,李宥第一次开,好一会儿才打开,我正打算进去,他忽然拉住我,说:“我先进。”

他进去把所有的灯都打开之后,才转身对我说:“过来吧。”

我再次强调:“我真的不怕。”

然后他就一脸难以置信地问我:“你不是喜欢亮堂堂的感觉吗?”

我的确喜欢亮堂堂的感觉,可是他怎么会知道?

我很仔细地回忆了过往,我确定,我一定没有和他,提过我喜欢亮堂堂的感觉,就像我从来没有和他说过,我喜欢靠窗。

他愣了愣,顺手又把讲台上的那两盏灯也打开,说:“我把灯都开好,你进来的时候,就亮堂堂了。”

然而下一秒,整个教学区的灯,一时间全都暗下来,今天门卫室值班的一定又是王叔,只有他,永远不会忘记到点拉电闸。

但我发现,其实亮堂堂,不一定来自灯光,也可以来自内心。

就像现在,即便整个教室漆黑一片,但在我心里,也是亮堂堂的,也许有他在的地方,永远都是亮堂堂的。

“你拉着我吧。”他把手递给我说。

“不用,我真的不怕。”

“我怕!”

什么?!

一个程英桀怕黑就够了,他也怕黑,难道李宥小时候也被关在小黑屋里过?

所以程英桀是多虑了,李宥也怕黑,他也开灯睡觉,所以他们一起睡的时候,也可以开灯,他不会睡不着。

列夫.托尔斯泰说过:幸福的人都是相似的,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

没想到,李宥和程英桀连不幸,竟然都是相同的,这些有钱人家的小孩,也太可怜了。

“李宥,你别怕。”

“我是怕你看不见,磕着碰着桌子,我视力好,拉着吧。”

“哦...”

我拉上他递过来的手,走到达子的位子的时候,猛然想起,我刚刚倒完垃圾,还没来得及洗手,然后如实相告。

没想到他的洁癖立马发作,毫不犹豫地甩开我的手,说:“怎么不早说!”

我正想道歉,他忽然反手握住我的手腕说:“这样就可以了。”

我妈总说我有洁癖,因为我绝不允许别人穿着外套坐我的床,也不让人用我的水杯喝水,但这些在李宥这,就是小巫见大巫。

按照他的逻辑,我倒垃圾的手刚刚接触过他的手,他现在又用间接接触过,倒垃圾的手接触我没接触过垃圾的手腕,我是不是也该嫌弃他?

但是我没有,因为他拉得很紧,我好像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力。

我们摸黑拿到了作业本和雨伞之后,他又从书包里翻出一叠纸递给我说:“元尹,你的论文我写好了。”

他的视力真的很好,这么黑居然还能在一堆的作业中,分清楚哪一个是给我写的论文。

我摸了摸,还挺厚的。

“谢谢啊。”

“不用谢,举手之劳,我打字快,也没花多少时间。”

他想得很周到,如果是手写,字迹不一样,我还得重新抄一遍,或者至少得自己打印一遍,但我现在左手打字,不是很方便。

我对着窗口的月光照了照,什么也看不见,但我能感受到,他很用心,这么用心,一定耗费了很多精力,怎么可能没花多少时间。

“回去看吧,我等下把电子稿也发给你,你觉得哪里不满意要修改,修改好之后,可以重新打一份。”

你写的东西,我怎么可能还会有不满意的地方。

一出教室,我才想发现,我又没带伞,我到现在都没养成带伞的习惯,而单海的天气易变,夏天的雷雨,春天的梅雨,从来都是说来就来,虽然我跑步不快,但大多数的雨天,我都是靠跑的。

“你妈妈在校门口接你吗?”

“嗯!”

“那我送你到校门口吧。”

“不用,我可以跑过去。”

“我有伞,干嘛要跑?过来。”

暗黄的路灯反射在路面的积水上,昏暗不明亮,但有一种静谧朦胧的美。

然后一不小心,就一脚踩进了水坑,但是很奇怪,心情竟然还有点愉悦。

这时,跑过来一个男生,抱着篮球,从我们身边飞驰而过,溅起一朵不大不小的水花,他下意识地侧过身挡在我面前。

那一刻,我透过他的臂弯,看着那个渐渐远去的男生的背影,感觉带着雨气的夏日夜空,有一股梦幻般的气息,萦绕着整个校园的上空。

“看什么,很帅吗?”

我赶紧收回目光,往旁边撤开一小步,整了整刚刚被弄得有点凌乱的刘海,心虚地否认:“没有,就是觉得打篮球的男生,挺有魅力的。”

但是我说完就后悔了,我确实觉得会打篮球的男生,有一种无关长相的魅力,一上球场就很酷,但李宥不打篮球,我干嘛跟他说这些。

因为我值日,又回去拿作业本,来回折腾,到出校门口的时候,人流已经完全散去,孤零零的就只有我们两个人,在漆黑的夜幕中。

然后我就看见,一只比黑夜更黑的大黑狗,绿着眼睛,蹲在校前广场的正中央,凶神恶煞地盯着我们。

我妈等我的地方应该在对面的市委党校门口,因为那里人少,还可以避雨,但我必须要绕开这只大黑狗,才能到对面的市委党校。

我知道,他怕狗,虽然我也怕,但我鼓起勇气说:“李宥,你先回去吧。”

“我送你过去。”

“不用,你走吧,有狗。”

“我知道,所以,我才要送你过去啊。”

“不用,我一个人跑得快。”我编出一个连自己都不信的理由。

“我拉你从车库跑到体育馆,你就喘成那样了,哪里跑得快?”他毫无留情地戳穿我,然后有理有据地跟我分析道,“你一跑,它就觉得你怕它,然后就会更凶狠地追赶你。”

我本来就害怕,他这么一说,好不容易鼓起的那点勇气,像泄了气的气球,瞬间消耗殆尽。

他把伞递给我,然后蹲下来,捡起一块石头,开始跟大黑狗对视。

“你干嘛?”

“别说话,我在跟他,进行心理战。”

我忍不住笑了,竟然连恐惧也忘了。

然后,没多久,大黑狗真的掉头跑了。

他把手里的石头一扔,得意地跟我说:“只要我们不害怕,害怕的就是大黑狗。”

我问他:“你真的不怕吗?”

他说:“怕啊,但是我有强迫症,我可以强迫自己不去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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