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家有余粮 > 第284章 返乡
不过,稍倾钟灵想起这个叫夏梓山的男人,是郑田田在宫里最大也是惟一的依靠,那些在这个时代看来忤逆的话便再也说不出口了。

郑熠和钟灵二人无语以对片刻后,郑熠抬起头来,露出了一丝焦虑之后终于放松的微笑,道:

“走吧,别让赵里正等太久,他会派人来找咱们的。”

说着,郑熠十分自然地牵住了钟灵的手,便往厝外走去。

钟灵迷糊中被他牵着,也没有觉得不自然,相反,郑熠的手大而温暖,因为长年练武,他的手掌心有些粗糙,但正因为如此,扎着钟灵的手的同时,也显得十分厚实和有安全感。

这一瞬间,钟灵仿佛回到了从前在校园的林荫道上,和大学男友第一次牵手的感觉。

那种感觉,甜蜜而美好,不因时光流逝而削减,不受时代变迁有略有改变!

眼看着郑大人和钟常住携手出现在大门口,在厝外宴饮的人群并没有任何意外的表现,喝酒的依然在拼;蒋主簿斯文淡定地将鹅肉用筷子挟了,矜持地填进嘴里;楚军士洗了把脸后,正大口大口地吃着眼前的一盆炒面……

“噼哩啪啦”的,钟灵和郑熠也不会想到他们落座后,众人心里掠过的是:一对璧人这样,这样的赞美之词。

在一起朝夕相处月余,整个队伍中大家早就认可了聪颖大方、娇俏可人的钟常住和少年老成、成熟稳重的郑大人是般配的一对。可能在他们心里,甚至暗暗觉得,这已经是一对未婚夫妻,只不过,还没有正式宣布而已。

再说,这么近一个月的相处下来,大家眼见钟灵和郑熠虽然贵为钦差,但却是踏踏实实地在为百姓灭蝗大计着想,事必亲躬,和他们印象中那些满嘴仁义道德、但却事事做的与说的相反的官员不一样,一幕幕,大家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

如果换成某年某月的任意某一天,钟灵和郑熠忽然就这么在柳都镇上牵手而行,估计会招来沿途不少被礼教深刻洗脑的老百姓扔来的臭鸡蛋和烂白菜帮子,但是在这里,在这些与他们生活了个把月,朝夕与共的军士面前,大家都选择了默默的祝福。

郑熠直到坐下,方才放开钟灵的手,然后,便拿起酒杯,和醉态已显的赵里正浮了一大白。

这一晚上,可谓宾主尽欢,不光是赵里正喝醉了,就连郑熠也多喝了几杯,后来被楚军士扶到西厢房里,沉沉睡去。

第二天,因为郑熠也喝多了的缘故,所以钟灵并没有一大早便把他叫醒,集结队伍。反正这一路奔波下来,北地的村庄也走了快一半了,偶尔小小放松一下也是允许的。

再说,现在是冬天,是蝗虫较为消停的季节,只要抓住这个契机灭蝗卵就可以了,因此,行程倒也不显得特别着急。

日上三杆,郑熠在酣睡一晚后醒来,门外进来的小凤,却是把洗脸的温水打好了,递上了热毛巾。郑熠洗了把脸后,感觉整个人立即清醒和精神起来。

这几天,一直揪心着妹妹的事,昨天晚上,楚军士送回来的好消息,让郑熠的心倏地一下子放松了,不免多喝了几杯。但是,昨天晚上,和钟灵牵手的那一幕,他却历历在目……

“这是小老儿叫他们备下的白面馒头和清粥,昨晚上大家都多少喝了一些,吃得清淡些才舒服。”

赵里正昨晚明明也喝多了,但以他的年纪,还能一早起床支应各种杂事,郑熠也不觉得面上一红,倒反显得自已偷懒了。不过,随后赵里正的解释让大伙就释然了。

“昨天晚上喝的黄米酒,是我们这里自产的小黄米酿的,甜醇可口,入口绵软,但后劲很大。我们本地人是喝惯了的,但是第一次喝的外人却很容易着了道。

不过,这种酒虽然后劲大,但发得也快,一般也不会有宿醉之感。”

“呵呵,赵里正,酒的确是好酒,现在某感觉全身疲惫都一扫而光,还得多谢您的款待!”

郑熠一行吃饱喝足,便和赵里正辞别,重新上路。但是钟灵留下给赵里正的人工孵化法子,却是立即被赵里正投入运用中,钟灵他们的队伍前脚出村,赵里正后脚就开始着人修建人工孵化需要的孵化房。

每一个村庄,都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执行人,而这个执行人是否给力,看村庄是否富裕就知道了。而赵里正恰是这样一位老成又不墨守陈规之人。

从钟灵的方子里,他一眼就看出其中的价值和重要性。具有乡村长者的睿智和前瞻性,赵里正才能确保自已的村庄在大灾之中无虞。

一路马蹄急踏,北地的村庄都尽数收在了灭蝗先遣使们的铁蹄之下,也让北地的村民们都认识了这支纪律严明、任务鲜明的队伍。

“阿母,你看,我这里收了十来斤重的虫卵,应该可以去换个十斤左右粮食啦!”

田野里,一个小女孩从干涸的湖边挖出了一堆的白哗哗的蝗虫卵,放在竹篮子里,炫耀地向阿母道。小小年纪,也能为家庭分忧,农村里的小孩,总是以能给家庭带来收入为荣。

“这一次,我们村共灭蝗5担,不过,这些蝗虫在称重之后,已经尽数皆入村民口中啦,哈哈!今冬倒是不倒心会有人因为粮食短缺而冻毙路边。

皇上派来的灭蝗先遣使,倒是做了一桩极大的好事。若不是那位貌如天仙的钟常住,大胆尝试蝗肉,村民们哪敢敢吃啊?”

在村子里的祠堂中,一个里正模样的汉子向村民们介绍着灭蝗的成果,鼓励大家要有信心,把灭蝗的辉煌战果巩固下去。

“皇上下了圣旨,把今明两年受灾地区的税赋全免,并且州府要重新划分土地给佃农……”

一个个村庄里,流溢着不同的声音,但是总体却是积极向上,给大家带来各种不同的好消息。

春节就在奔波中不知不觉过去了,过年的那个晚上,钟灵和郑熠在郊县一座小破庙里,宰了几只羊,和军士们过了一个肉食丰足的新年。

过了新年半月之后,钟灵和郑熠终于把北地的大小村庄都走了一遍。之所以这么坚持要亲自到每一个村子里,最主要的还是为了他们未来心中那个共同富裕的梦想。

如果北地的村庄能把灭蝗工作都坚持下去,那么今年的春耕可期,而作为距离永州最近的蝗灾滋生地,北地的蝗灾能压得下去的话,永州的粮食倍增计划才有可能实现。

随着节后几场春雨的降临,虽然天气冰冷,但是却让蜇伏在田地山野间的绿意喷薄而出,原本焦黄的田野间,到处点缀上了点点绿色,带给人强烈的视觉冲击。

黄金炼带着州府的官员在北地城门外迎接郑熠一行,此时的黄金炼,已经没有了第一次见到郑熠时心中的鄙薄和不屑。这几个月来,这位钦差大人所做的一切,在北地民间掀起了一股灭蝗的热潮,百姓的热忱和对钦差大人的良好评价,让黄金炼也暗暗吃惊。

原来民心的向背是如此强烈和执着,而万众一心的力量又是如此强大。

“郑大人,钟常住,二位风尘仆仆,一路风餐路宿,辛苦了。”看到郑熠和钟灵的队伍走近,黄金炼这次是充满真诚笑意地上前迎迓。

“岂敢,黄大人做得也不错,百姓们拿到新分的田地,个个欢天喜地,今春春耕恢复之后,北地的日子一定会慢慢好起来的。”

郑熠也谦虚了一番,把黄金炼大大夸奖一番,让黄金炼顿觉大有面子,脸上的神色也明朗了。

不过,黄金炼在他自已职责范围内,倒也是勤勉地努力推进,现在,北地的抛荒地和无主地,已经全部进行了重新划分,安居下来的百姓,都分得了比以前更多的田地,其中多的达到三、四十亩,在以土地为硬通货的年代,着实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了。

“郑大人,据各村统计上来的数据,北地全州灭蝗3万担,其中还包括了虫卵。

这也要感谢永州的支持,否则,就我们北地的官府粮库来说,是支撑不了这么多粮食的兑换的。”

一斤虫卵换一斤粮食,这是钟灵在乡民面前夸下的海口,但幸好有永州府的极力支持,这个诺言百分百兑现了。也正因为如此,极大地激发了北地百姓挖土取卵灭蝗的热忱。

但其实灭蝗3万担这个数字听起来有些惊人,但钟灵知道历史上的唐朝曾经有一次山东起蝗灾,最后在官民的共同扑杀下,共灭蝗虫14万担。相形之下,这次北地的灭蝗情况还算好的。

在走遍北地所有村庄,眼见灭蝗的宣传和推广取得了扎实的成效之后,郑熠和钟灵觉得,回乡的时候到了。和黄金炼一番交接之后,郑熠和钟灵便辞别北地,带着百多人的军士队伍,重返永州。

眼见着永州的城门遥遥在望,郑熠忽然放慢了策马的力度,让马匹慢慢地走着。

“怎么?要到家了,还不高兴吗?”

钟灵偏头问郑熠,这一次灭蝗成效非凡,而这几个月在北地民间的行走,让她和郑熠更加了解了村民们的疾苦和智慧,受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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