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快穿之老祖宗又飒又美 > 第112章 《学神她又娇又飒》55
怕你来的时候看到玫瑰已经不新鲜了,于是,我每天早上路过花店都要买一束玫瑰换上。

玫瑰在等一个欣赏它的人,我在等一个我爱的人。

不知道有没有结果,我不怕没有结果,只怕刚好错过,错过仅仅两个字,足已我遗憾终生。

“如果等不到我怎么办?”

“如果等到我和玫瑰一样要枯萎的时候还没有结果,或者已经等到了没有了可能,那我或许会守着这家店,守着仅有的回忆,直到我与玫瑰一起入土的那一天。

等到那天,你曾经最爱的玫瑰铺满我的坟墓,四舍五入,你曾经也爱过我,足矣,不悔。”

“我今天打电话给沈木易,说,我想谈恋爱了。”

听到这个名字,沈木深先是一愣,然后苦笑着问,“然后呢?”

“然后,他告诉我,他没那么喜欢我。”

这句话有多少真多少假,沈木深听得一清二楚,他知道,南黎心里也一清二楚。

没有那么喜欢?倒不如说无法喜欢。

所以,兴师问罪吗?一向忍耐力极强的沈木深此刻疼得快抑制不住。

仿佛此刻心脏被一把利刃剜开,一刀刺进最深处最柔软的地方,疼的他紧抿泛白的嘴唇,指甲快要攥进掌心的肉里的痛感也不能覆盖分毫。“所以呢?”他颤抖着问道。

“所以……”他的这些反应她都看在眼里,一时间有些心疼他,“所以,我让他不要后悔。”

说着,她故作轻松一笑,“毕竟,我这么优秀的女孩子一出门就容易被人家捡走,别人捡走了就不还的那种。”

忽然,沈木深睁大了眼睛有些不可置信地看着她。

这意思是……是他想的那样吗?

手下力气越发大了,沈木深利用疼痛强压下紧张与震惊,说出来的话也忍不住发颤。

“黎晨,你的意思是?”

“怎么,这才刚把我捡回来,你就要反悔了?”

“不不不不不!”沈木深忙不迭道,惊喜扑了个满怀,“黎晨,你是认真的吗?”

谁知,南黎却摇了摇头。

她不想欺骗他说自己喜欢他爱他。

沈木深原本剧烈跳动的心瞬间凉了半截。

只听她十分直白道,“正如我和沈木易说的那样,我只是想谈恋爱了,仅此而已。”

不是因为喜欢,不是因为心动,仅仅是因为,我想谈恋爱。

“荣幸之至。”沈木深松开了手,扬起笑容。

如果她说的是喜欢或者心动那些狗屁话,他不仅不会相信,还会去想她是不是因为沈木易的拒绝而赌气。

没想到,她会说出这个原因,这个答案在沈木深看来刚刚好,不是为了赌气,更不是为了别人。

南黎兑他的反应有些不解,她这话的意思明摆着是在说自己来这里并不是因为喜欢,也不是为了合适,而是因为需要。

需要一个人,一个男人。

这个时候,她再次觉得自己有些看不透这个男人了,她补了一句,“你知道的,我不喜欢你。”

“我知道。”

“那你为什么……”

“因为我爱你,很爱。”

老实说,沈木深这话让她觉得有些震撼,因为爱,所以可以包容至此吗?

她不懂,最大的幸福不应该是两情相悦得到回应吗?

为什么她都这么说了,这个男人看起来反倒是松了口气,还笑的这么憨?

“那你会喜欢上别人吗?”沈木深接着问道。

南黎摇摇头。

这么久以来,让她心动的只有那个人,还有……姓曲的那个傻子。

一个,感情消失殆尽,如今只剩下一种责任,一切了结以后再无来往互不相欠。

一个,她让情种再次萌发却消失无踪的人。

或许,真正被诅咒的人是她。

拥有了无上的地位,无尽的寿命,却永远也得不到真正的爱,两情相悦双向奔赴的爱。

不是她想要的太多,她想要的她自始至终从来没有得到过。

活了这么久,明明应该早就厌倦了尘世无欲无求,她却永远卡在了这里,忘不掉也得不到。

人一旦有了执念,便一发不可收拾。

“那就够了,我只求,做那个,对你来说最特殊的人就好。”

沈木深笑着,说出这句她永远理解不了的话。

仅仅如此就够了吗?她扪心自问,如果换做她,她喜欢上了一个人,能这样心甘情愿做一个只是特殊的人就满足了吗?

就像是曾经的那个人,她原本遭受了多少都没想过放弃,却在真正被绝情对待的时候,那一道道天雷让她瞬间清醒。

有些人,不爱就是不爱,不会爱就是不会爱,什么日久生情,铁杵磨成针都是假的。

当一个男人从来没有“正眼看过你”,从来没把你当做一个有可能的异性,那你再努力也只能是一个关系好的小妹妹,甚至一个让人恶心厌烦的女人。

那几道天雷是彻底劈醒了她。

南黎觉得,如果她是沈木深,此刻换做她,她做不到和沈木深这样豁达。

喜欢,不就是要么在一起,要么再无瓜葛。

沈木深的这种喜欢,有些沉重,有些让人难以理解。

“你会后悔吗?”

“如果我今天拒绝了,我一定会后悔一辈子。”什么狗屁尊严在此刻都是狗屁。

喜欢当然是需要双向奔赴。

可是爱不是,不是所有的爱都能换得双向奔赴,如果你选择与我背道而行。

那我选择放弃一切,默默跟在你的时候亦步亦趋。

哪怕我知道,你永远不会回头,哪怕所有人都笑我愚蠢,哪怕,我永远得不到回应,哪怕,我只能眼睁睁看着你投入别人的怀抱。

可是我知道,我无愧于心,无愧于天地。

我想过把你圈入自己的地盘,让外面的狗男人的爪子离你远远的,让你只能呆在我的身边。

只是,这样的话,你就不再是你了,你会变成我的附属品,我养的金丝雀菟丝花,你会失去你自己的一切,你会恨我。

如此,这样便好,与其两人都受伤,不如放你幸福。

或许,看你幸福,才是我能感受到的仅剩的幸福。

有些疼,有些痒,有些无可奈何,最后带着这些消散在风里就好,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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