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小祖宗穿回蛮荒做团宠 > 第17章 碎肉机
秋水用棍子将调料包在沸腾的水里搅拌均匀,把处理好的鱼肉放进去,香味更重了。

闻着这股馋人的味道,秋水无比怀念现代的麻辣烫,火锅,串串香,钵钵鸡,炸鸡,汉堡,烤冷面,手抓饼,鸡蛋灌饼,砂锅米线,紫菜包饭,冷面,拌饭……

要是能回到现代继续过她的咸鱼生活,躺在床上刷剧,看小说,她一定要三百六五天不重样的点着吃。

可惜啊!

没有这个机会了。

红在帐篷里闻到外面传来的香味,反复吞咽了好几次口水,身体的本能驱动她从帐篷里走了出来。

一眼便看到秋水再用棍子搅拌锅里的红通通的鱼肉。

红色是最能刺激食欲的一个颜色。

明明红吃了一条不小的草鱼,这会儿,肚子却震天大响起来。

鱼肉不能煮太久,一会儿就老了。

秋水把火关掉,对红和野挥挥手:“过来,吃饭了。”

红和野迫不及待地走了过去,眼巴巴地看着锅里的东西。

别说他们了,就是秋水也要馋死了。

下了两天的暴雨,今天的天气依旧潮湿闷热,非常适合吃点儿辣的东西,去去身体里的湿气。

因为秋水只有一个破碗,所以,她准备了两张弧形的特别厚实的大叶子,用细的藤条,将它穿成碗状,用来给野和红盛鱼肉。

别看这条草鱼大,有七八斤,剃去骨头内脏鳞片,就只有五斤左右的鱼肉。

秋水用棍子做成的筷子,夹起鱼肉夹到野和红的叶碗里,最后才给自己夹了几块鱼肉。

看到叶碗里的肉,红的口水都流到三崽的脸上了。

三崽还只知道吃奶,不然,指定和她妈妈一个样子。

“叮~任务激活,宿主教会男主使用筷子,奖励五百米棉布。”

秋水正愁没有衣服穿,而且光有鸭绒也做不了羽绒服。

结果,系统爸爸就为她送福利来了。

秋水把两根小木根递到野和红手里,“用这个吃,不许用手抓。”

野的大手拿着秋水的木棍,就像抓着竹签,他学秋水的动作,尝试着夹了一下,夹起来的鱼肉还没有送到口中,就掉下去了,很不顺手。

三崽被红仰着放到腿上,也尝试着用筷子夹了好几次,都没吃到香喷喷的鱼肉,简直都要急哭了。

但天神大人的话又不能不听。

秋水看出他们很不乐意用筷子,解释道:“用手抓着吃,会生病的,你们都该学会。”

原来用手吃东西也会生病,怪不得,他们偶尔会肚子痛。

既然不能手,那就用嘴吧。

野等不急,放下两根棍子,刚趴下就被秋水皱着眉头呵斥了。

“也不许用嘴,你今后吃东西都必须用筷子,只有野兽才会用嘴直接吃东西。”

刚准备用嘴的红连忙收敛动作,和心急如焚的野一起,皱着眉头,学秋水夹鱼肉。

雪白的一整块一整块的鱼肉都被他们夹的稀碎了。

他们还在学,忍不住的秋水夹起一块鱼肉放到嘴里,鲜嫩的鱼肉就像在嘴里化开了,融进口腔。

鲜,香,麻,辣交织的口感结合在一起,舌头仿佛在天堂跳舞。

不愧是纯天然,无污染的野生大草鱼!

死了都感觉还活着。

秋水享受地叹了一口气,迫不及待地就继续夹起了第二块鱼肉。

入嘴的那一刻,秋水倏地瞪大眼睛。

她这块应该是鱼肚子上的肉,所以口感是刚才的第二倍!

太特么好吃的。

是她来到这个世界吃到的最美味的食物了。

看到秋水娴熟的一块接一块地吃鱼,野终于用筷子颤颤巍巍地夹起来一块还算完整的鱼肉,送到了嘴里。

鱼肉他原本是不喜欢的,鳞片带着肉吃到嘴里,一股特别难忍的腥味,咬破了鱼的苦胆,简直无法下口。

然而,这条鱼,经过秋水处理以后,刮掉了鱼鳞,去掉内脏,放到红彤彤的水里煮过之后,就变得非常鲜美。

比熟的野猪肉还要好吃上百倍。

野从来没有想过,鱼肉能这么好吃!

早知道,他就多抓一些鱼了。

比起抓野鸭,抓鱼简单太多了。

有了第一次,野第二次用筷子就顺畅多了。

很快就大口大口吃起来。

他不像秋水,还要将草鱼中间的那根刺剃掉,直接夹起来,放到嘴里咔咔一嚼就吞下去了。

红夹的不太顺畅,却学会端起碗,用筷子赶进嘴里吃。

吃到浸入了汤汁的鲜嫩鱼肉,红一边急忙地吞咽,一边红了眼眶。

她听母亲说过,部落里天神赐予的食物特别特别的好吃。

没想到,她也能有吃上的一天。

而且,好吃到让自己感觉是在做梦,舍不得将碗里的鱼肉全部一次性吃完。

她怕,第一次吃,也是最后一次吃。

看到他们都顺利的用上了筷子,秋水也有一种重回人类社会的感觉。

“叮~检测宿主完成教男主使用筷子的任务,奖励五百米棉布,现已发放空间。”

看到空间里的五百米棉布,秋水忽地精神大振。

有系统爸爸在,在这个世界的日子还有些盼头。

她给野和红都盛了特别多的鱼肉,虽然他们用筷子慢,吞咽的速度却是秋水的好几倍,秋水碗里的鱼肉还没有吃完呢,他们就已经吃完了,舔着嘴巴眼馋地盯着锅里的红汤中翻滚的鸭肉。

被水煮鱼征服的野,好像不怕火了。

卡式炉还烧着,竟然没有一点儿反应。

可见,美食的力量是无穷的。

秋水刚才就往锅里倒了两只野鸭肉,水煮肉调料包做出来的野鸭肉没有鱼肉好吃,味道也不能差了。

她吃鱼吃了十分饱,鸭肉熟了,还是忍不住捞了一个鸭翅膀放进自己碗里。

又给红和野的叶碗里装了满满上尖的一碗鸭肉。

他们刚想用手,就被秋水呵止了:“吃我做的东西,只能用筷子。”

那么烫,也不怕把他们爪子烫掉了。

必须好好保持这个习惯。

天神大人说了,只能用筷子那就用筷子吧。

要是能一辈子都吃到刚才那种好吃的,红愿意用一辈子筷子。

看到他们再次拿起筷子狼吞虎咽吃起来,秋水也把鸭翅膀夹起,放进了口中。

野鸭肉的口感要比家养的鸭子劲道一些。

不过,鸭翅膀上的肉还是很嫩。

和鱼肉比起来,是两种不同的口感。

也非常好吃。

秋水挺满意的,仔细地品尝时,就发现,对面两个野人,已经将碗里鸭肉干完了。

秋水瞪大眼睛。

这是两头碎肉机吗?

怎么会这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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