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重回八三做玩主 > 第一百章 梅花鹿
(); 第二天一早,林耀便带着祖儿前往池家寨,考察蓝印花布的制作。
这一次他没有开车,而是骑的胯子,看的祖儿美目中异彩连连。
如果是香江,别说胯子就连汽车都没什么,想泡妹子,没个敞篷跑车都竞争不过别人。
但在这内地小山村,又是汽车又是胯子,怎能不让人震惊。
真不愧是能投资家电厂,生产彩电的人,哪怕是在这偏远小山村,生活的依旧让人难以想象。
来到池家寨,作坊内正在热火朝天的生产。
林耀找到池老二询问“池二叔,现在蓝印花布制作的如何?”
“你放心,俺们干活卖力已经印染了不少,只是暂时没地方卖,有些积压。”
“没事,你尽管生产,我会想办法售卖。”
跟他说了声带祖来参观的事情,林耀转头提议道“要不然咱们先看一下模板。”
祖儿第一次过来,闻言点了点头:“你看着办即可。”
两人过去,看着那一个个的模板,足有两百多张,花鸟鱼虫、各种吉祥喜庆的图案,应有尽有。
然后等祖儿看完,依旧有些不满意:“就只有这些模板?”
“这些还不够?”
“那到不是,主要是看有不少画风独特,显然出自大家之手,如果能找到他,再请他帮忙设计一些,何愁卖不出去。”
林耀看向她所指的那些,分明是以后四十年,蓝印花布传承者设计的一些。
为了能使逐渐没落的蓝印花布重新焕发生机,他们呕心沥血,设计了大量模板,以适应逐渐改变的社会环境。
更改变思路,将以穿戴为主的蓝印花布,赋予了其他用途。
如蚊帐、被面、包袱、头巾、门帘等生活用品,又或者壁挂等装饰品。
努力通过原始的蓝白两色,创造出一个淳朴自然、千变万化、绚丽多姿的蓝白艺术世界,体现出一种深厚的文化和艺术积淀。
如果请他们帮忙,的确可以再设计出一些很好的图案,可他哪有那样本事,跑到四十年后请人过来。
只能说道“不就是一些蓝印花布的图案,回头请高手设计就行,对了,我们过去看看印染完成的蓝印花布。”
两人过去,就看到已经已然完成,正在晾晒的蓝印花布,搭在竹竿上,站在下方仿佛进入了一个绚丽多彩的蓝白艺术世界。
欣赏着图画各异的蓝印花布,让人有种流连忘返之感。
不过了多久,吧唧一下,祖儿不小心踩到水坑中,两人才注意到脚下,污水横流,再看看周围,同样是如此,这是没有打扫过了。
池二叔您这事情办得不行啊,不知道领导来了,要把卫生打扫好。
祖儿皱眉说道“蓝印花布不错,可怎么是在这种地方制作,你也不缺钱,就没想着改变一下这边的环境,提升一下技艺。”
“当然有,我在香江那边找了个监造大匠的后人,让他组织一支精通古建筑建造的施工队,等施工队组建完,就让他过来,将蓝印花布工坊翻新重建。”
“真的?”
“当然,这个有什么好骗你的。”
林耀哭笑不得,这是早已定下的基调,现在的蓝印花布生产,与其说工厂,不如说是作坊。
仅凭池家寨十几位印染师傅,在老旧的工坊内制作,既不卫生,技术也不知落后了多少年。
想要将蓝印花布发扬光大,仅凭现在的技术,根本不可能。
自然要投资建设新厂,引进新的设备,将手工与机器相结合,扩大蓝印花布的生产。
至于为何会选择古式建筑,当然是需要。
蓝印花布是什么?传承一千多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在古式建筑内生产,人家一看莫名的就有种传承久远的感觉,你换个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就缺了那股味道。
参观了一天回去,祖儿在那里写写画画,总结今天的收获,林耀闲着没事,就找时间将鹿群给运到了养殖场。
不过这一次他没有顾及影响,直接将时空通道开在了养殖场内,从四十年后将梅花鹿直接运到了八三年的养殖场。
梅花鹿胆小怕事,他没兴趣来回折腾,这要是折腾出毛病,想哭都来不及。
周围环境变化,引起了梅花鹿一阵恐慌,纷纷躲在角落不敢随意走动。
林耀在那里看了半天,却没发现有开智的迹象,忍不住吐槽,这好逮也是几十头梅花鹿,怎么连个开智的都没有,真是够笨的。
他很不甘心,有心想要再带着梅花鹿来回穿梭几次,看看能否让几头梅花鹿开智。
你看藏獒,有黑子带着,那几头凶恶的藏獒,乖的就跟哈士奇似的,完全不用他操一点心。
但终究没有进行,知道动物能开智之后,他不是没进行过实验,想着能有几头开智的动物。
但没用,第一次没有开智,不论再进行几次也不会开智。
这是他实验数次的结果,再进行下去也没意义。
正想着,外面传来鹿鸣声,林耀出去,发现外面多了一头梅花鹿,长着长长的鹿角,竟然是一头野生梅花鹿。
至于为何他一眼就认为是野生梅花鹿,而不是自己养的,这个很简单。
他养的这些梅花鹿,刚割完鹿角没多长时间,头上只剩下两个鹿角盘,哪里来的鹿角。
看它似乎是在寻找食物,林耀抓了把饲料,走过去喂食。
本准备离的很远就将饲料撒过去,谁让梅花鹿太过胆小,不小心点,不等他过去就逃得无影无踪。
谁想到这梅花鹿却不害怕,站在那里等着他喂食,见此林耀就向前走去,试探着一直走到它跟前几米,这才将饲料扔过去。
梅花鹿低头吃着,似乎非常喜欢饲料的味道,吃完之后,也没有离开,反而闯进养殖场,混到鹿群中,得意的摇晃着硕大的鹿角,仿佛是王者一般。
能不得意吗,鹿角是繁殖时与公鹿争斗争夺配偶用的,只有鹿角长得足够大,在其他公鹿的争斗中取胜,才能获得配偶权。
结果周围这群鹿全都是被割完鹿角的,它在其中就是鹿王般的存在,谁敢跟它争斗,用角顶过去,当场能戳瞎它的眼。
果然周围明明有二三十头公鹿,却全都小心翼翼低下头,不敢与它争锋,让它那个得意,摇头晃脑巡视着领地,舍不得离开。
“好了,小家伙快走吧。”
这是准备留下来怎么滴,林耀是哭笑不得,将它撵出去。
他没兴趣再将对方留下,扰乱原本已经形成的鹿群秩序,万一引起争斗,鹿群中损失几头就得不偿失。
再说他养的这些鹿已经形成品种,野生梅花鹿混进去,算什么事。
它是成为鹿王,开了后宫,有二三十头母鹿,走上鹿生巅峰。
可它与品种鹿生下的小鹿,那就不再是品种鹿。
这种鹿更近似于野鹿,野性难寻,鹿茸较差,没多大用途。
梅花鹿还有些不舍,在养殖场外面徘徊不去,林耀见此对黑子喊了声,黑子冲出去汪汪叫的猛扑向梅花鹿,吓的它赶紧逃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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